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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景美國民中學

人事室公告

本市112年度傑出市民遴選作業於112年7月31日前受理推薦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依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,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,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一者,得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傑出市民遴選:

()發明或著作,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定,對本市市政建設確有重大貢獻者。

()對本市市政興革提出具體建議或改進措施,經本府採納辦理,有重大具體績效者。

()積極參與推展社會公益活動,促進社會和諧,具有重大貢獻者。

()對國民外交具有重大績效者。

()具有其他特殊優良事蹟,足堪社會表率者。

二、本市市民具上開事蹟者,得依規定由個人或機關團體詳細填具推薦表一式11份連同相關佐證資料,函送本府民政局進行審查及遴選作業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1688-11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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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6-30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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