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辦理。
二、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、代理教師、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,如依前開辦法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,在以不影響課務前提下,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6小時之公假,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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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3-1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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